2008年5月31日 星期六

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七、八天課程(5/16、5/19)

  5/16(週五)及5/19(週一)這兩天的上課時間都比前六次上課上課時間多半小時(18:30~22:00)三個半小時),上到晚上十點,回到家洗個澡就差不多準備上床就寢了,也著實更累人,5/16的三個半小時及5/19的一個半小時合成《政府採購法規概要》的最後五個小時,至於5/19的後兩個小時則是《道德規範及違法處置》,這都是同一個講師陳信瑞老師上的課…

  陳信瑞老師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的技正,據他所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的主要業務就是政府採購法、促參法及相關法規的主管單位,負責這些法令的增刪修訂,而政府採購法考試的考題也是這個單位的人員出題的,陳信瑞也承認現行的題庫有許多是他擬定的。而他的許多言行讓我深深領悟了採購人員臨淵履薄的心境,因為他所講的任何東西都很小心翼翼,連他提到國立故宮博物館爆發的採購弊案後,得知學員裡有該館的人員,頻頻致歉,再加上他提出許多原則或案例時,都戒慎恐懼的不直言自己的意見,而是用許多似有若無但又可馬上聯想得到的話替代,有時真覺得陳老師真是老油條…

  這兩次上課的《政府採購法規概要》是從第87條到114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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