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6日 星期四

又是一道粗糙的國家政策

  今天看到一則消息,覺得政府又在「擾民」了,標題是「101年沒裝車上機 走國道要事先登記」,國道將在一○一年十二月全面改採計程電子收費,沒有裝設車上機(OBU)的車主,「採取事先登記或事後攝影,車主在上路前可以先跟遠通電收告知車號、路線、帳單地址,或採事後攝影再通知車主補繳。」,這豈不是擺明的「圖利商人」嗎?而且還嚴重的「擾民」,國道上數百甚至上千的收費員又將何去何從呢?這明顯又是一道粗糙的國家政策…

  記得台北市公車要改刷卡(後來又改悠遊卡)時,本也是採全面改成刷卡並廢除投零錢的方式,後來實在是造成太多搭乘者的困擾,其中還不乏卡片失效導致上下不得的窘境,後來才不得不採刷卡投現平行運行,這樣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擺在眼前,高公局居上位的大人們就真是成了全殘(目不能視,耳不能聽)的人了嗎?這種平常人都可以考慮得到的問題,這些決策者怎麼可能會想不到呢?只而我大膽做兩個解釋,一是這些人都是肥腸豬腦,不知人間疾苦;一是收了ETC廠商的好處,拿人的手短,要不然還能怎麼解釋呢?

  大家都知道遠通電收當時標下這個案子是以不正當的方式標下的,法院最後也裁決遠通電收得標的資格無效,但我就覺得奇怪,怎麼政府就不以違約處理的方式全面接受下來,或是再辦一次招標解決這個問題呢?反而董事長徐旭東振振有詞的在外放話,覺得政府這不對,那不對的,使得這個政府成了「鳥」政府,被一個以不正當手段得標的廠商這樣予取予求,真是窩囊得可以了。

  其實這並不是特例,還有一個現成的例子,就是台灣高鐵,當初台灣高鐵投標時,信誓旦旦的說政府不用出半毛錢,後來卻是一再要政府裹脅國內銀行及國營企業,硬是融資及投資多達原來股東投資的數倍金額,結果,現在高鐵營運漸有起色,結果卻負債愈來愈多(主要是利息的負擔),竟然還要減班,這真是離譜至極,乾脆關門算了。

  我覺得很納悶,怎麼台灣高鐵及高公局ETC這兩個BOT的案子都這麼失敗,對於人民有任何好處嗎?政府有得到什麼好處嗎?看來看去也只有得標廠商得到好處而已(高鐵原始股東個個都在相關工程吃得飽飽的,但卻吝於投資,建造時每當要再投入資本,都是要政府當保人,讓國營企業帶頭投資,要求銀行無限制放款),各位可有注意到中鋼在去年十二月一口氣將投資高鐵的57億台幣認列損失呢?中鋼當時也不想投資呀!是因為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受到陳水扁的指示才投資這麼多錢呀!而這些錢的損失,難道不是投資中鋼股票的廣大民眾的損失嗎?

  唉!我就準備看高公局搞的這種政策怎麼收尾,我就不相信在這種由不正當得標廠商把持這麼重要的國道通路權之下,能順順利利地在民國101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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